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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新程软件有限公司主要承担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业务,为保障信息主体的权利和个人信息的安全,本公司依据《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实施对个人信息保护策略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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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基本方针是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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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以《规范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,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,制定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定和制度,保证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。
- 在取得和使用个人信息时,坚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,并在客户允许的条件范围内对外提供,除客户允许或有正当理由,否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。
- 因业务需要,在对个人信息进行传输、处理及保管等过程中,要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、丢失、损毁和非法修改的事件发生。
- 公司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接待窗口,接受来自客户和社会公众的建议和投诉,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。
- 尊重信息主体的权利,保证公司所保管的个人信息在使用目的范围内的完整性和可用性。
- 坚持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检查制度,定期监查本公司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执行情况。
- 对公司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定和制度实施定期评估,以保证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在运行中不断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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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窗口负责人:李岩 |
联系电话:86-411-847546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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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人:刘劲柏 |
制定日期:2009年2月20日 |